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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时间: 思恩 竞业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竞业禁止协议符合法定条件是有效的。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明确竞业限制对象。竞业限制的对象不是全体员工,竞业限制的对象必须是企业中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范围是指对劳动者再就业时的择业限制范围。

3.明确竞业限制的地域。竞业限制的范地域是指对劳动者再就业时的地域的限制。

4.明确竞业限制年限。我国劳动合同规定,竞业限制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后果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后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标准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涉嫌窃取单位商业秘密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协议内容有什么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一份完备的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一)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

(二)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三)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四)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受到协议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幅缩小,甚至失业,因此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成为必要。法律没有规定补偿的具体标准,实践中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五)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没有对违约金的标准作出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竞业限制生效条件是什么

竞业限制生效条件是:采用书面的形式;用人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限于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必须给予劳动者合理的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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