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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保密协议模板

时间: 金浪 保密协议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fa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fei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电力监控后台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我公司的各项电力数据。

八、不外传电力系统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九、确需外传的,提交电网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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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保密协议模板(精选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一)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甲方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

2、甲方签订的所有非公开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

3、甲方的重要报告、重要外部来函、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存档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帐等客户资料和信息;

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

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

7、乙方在甲方认知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二)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二、保密责任

(一)乙方必须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二)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三)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五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违约责任

乙方泄露甲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甲方5万—20万元,严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约定

(一)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二)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员工离职保密协议模板(精选篇3)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以下所称“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以下所称“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鉴于:

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拟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合作。

在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双方需要向对方提供与自身以及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资料,且双方都认为有必要对提供的信息资料予以有效保护。为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1、“保密信息”是指信息提供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如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

(2)任何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包括客户名册、市场开发情况、客户名称及清单,客户的其它详细资料,业务统计表、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商业项目的计划方案和实施情况、商业关系和谈判、交易结构及资金渠道等;

(3)财务信息、开户银行资料、组织架构、股东资料、内部管理制度等;

(4)拥有的知识产权(不论是一方独自拥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拥有的,亦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开拓发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软件及相关程序、资料的著作权,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信息等;

(5)未决诉讼、资产状况、内部人力资源及潜在的劳动人事纠葛;

(6)本项目开展过程中形成的一切会议文件、纪要、协议、工作方案等信息,以及一切与双方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2、双方确认并承诺,提供给对方保密信息均系通过合法手段获得,不会给接收方带来任何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接收方不对此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条保密义务

1、双方在获得对方的保密信息以后,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保密信息的合法使用包括接收方的雇员、董事以及股东单位。

2、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或者使用电子文档、音像资料、磁盘/光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与本项目合作利益外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

3、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为推进本项目需要,接收方(包括接收方的雇员、董事、股东单位)可将保密信息传递给其认为合适的有关意向合作方等,以期加快实现合作目的;双方确认,该等信息传递行为不构成接收方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4、为推进本项目,如果一方需要有关中介机构、咨询公司或顾问单位协助工作,各方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应要求上述人员或单位对本协议项下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条豁免条款

1、本协议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对方已获得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在披露给对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一方通过合法渠道从其他第三方获得;

(4)非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保密信息公开;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前,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6)保密信息是一方或其关联或附属方独立开发;

(7)一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

(8)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保密责任的终止

1、本协议项下的保密期限自取得保密信息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以先到者为准)为止:

(1)双方关于本项目的合作终止之日;

(2)本协议签订满壹年之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名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员工离职保密协议模板(精选篇4)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型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4)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若双方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离职保密协议模板(精选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鉴于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有接触、了解、利用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之便利和需要,为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被用于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确甲乙双方当事人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相关地方规章,签订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涉之商业秘密是指,本合同列明的以及其他甲方未公开的、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信息和材料。甲方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合作伙伴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也属于本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

2、技术信息

本协议所涉之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战略、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关键算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源程序、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3、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涉之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信息、客户名单、分销网络、销售价格、行销计划、广告策划、竞争策略、采购信息,采购渠道、进货价格、供应商名单、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资料等。

4、载体

本协议项下载有商业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传统纸质载体及u盘、硬盘、光碟、网络存储空间等存储介质载体等。

5、任职期间

本协议项下所指之任职期间是指,乙方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理解甲方指派的任务、或进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最早之日起计)起至乙方实际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任务结束或离开乙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止(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后一个为准)。

6、离职期间

本协议项下的离职期间是指,乙方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以后的期间。

7、全部经济损失

本协议所称的全部经济损失是指,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相对人蒙受的以下经济损失或费用之和,包括但不限于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职责导致的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商业秘密被泄露而丧失的商业机会中甲方可预见的利益、甲方为了维护合法权利所支付的调查费、公证费、取证费、律师费、车旅费及诉讼费、仲裁费等。

第二条:商业秘密归属原则

1、乙方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业务所构成的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因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时构成的知识产权也归甲方所有。

3、依照法律规定,如果一项知识产权应归乙方所有,可是如果乙方完成该项知识产权时使用了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仍对对前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在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的专有权时不可避免地要公开相关商业秘密时,乙方必需在对外提交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的说明前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第三条: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必需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任何前述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经过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不得自行或与他人串通利用前述商业秘密,直到前述商业秘密被甲方公开。

2、若前述商业秘密经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开的,乙方也应继续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情景下,乙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及谨慎的态度,并依理性人的标准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乙方应遵循如下的保密行为规范。

(1)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文件、电脑软件、电脑、笔记本、U盘及其它储存介质、电脑硬件等任何资料与物品。

(2)在离开甲方及甲方指定工作场所时,乙方应将其持有的任何承载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资料、文字资料、光盘等妥善保管,锁入甲方办公场所内的办公桌或文件柜,并确保桌面、影印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用电脑等处没有遗留任何前述资料或物品。

(3)除工作需要外,甲方不能经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或资料发送给任何第三人。在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下,需要经过电子邮件发送前述相关信息或资料的,应当经过由甲方供给的邮件地址发送,不能使用个人的邮箱地址发送。

(4)如果乙方遗失了前述资料或物品,应当立即报告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理解任何外部机构的访问,向其供给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关于商业秘密的任何资料或信息。

(6)乙方不得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作为闲谈话题。

(7)在甲方办公场所内接待有关客人时,乙方应严格禁止来访客人随意进入甲方办公区。

(8)乙方不得自行或诱导第三人经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商业秘密。

(9)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并应当遵守以下竞业限制义务:

(一)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业务,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包括以专职或兼职的方式到相关公司工作,或成为相关公司股东等;

(二)不得受聘于与甲方同类或类似行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供给劳务、指导、咨询、顾问等方式);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协助他人劝诱甲方其他员工离开公司;

(四)不得直接或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甲方的客户关系,将甲方客户引导与乙方或其他方私下交易或达成交易意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意向客户、正式客户、已合作过的客户等);

5、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时,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仍属秘密部分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之后乙方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商业秘密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发现甲方其他工作人员存在不贴合保密规范的行为、不足以保护商业秘密的行为,或已经导致相关商业秘密受到侵害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

8、乙方发现商业秘密或与商业秘密相关的信息已经泄露或受到侵犯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同时,乙方应当采取相应合理措施阻止前述商业秘密进一步受到侵害。

第四条:载体控制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这些载体,确保载体内的前述资料或记录不会被他人知晓。

2、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随意移动前款规定的载体,或从前述载体中复制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报告等资料和记录。

3、若记录着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和记录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离职或甲方要求时返还这些载体。但当前述信息和记录能够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能够由甲方将相关信息和记录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相关信息和记录消除,然后将载体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职责

1、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当赔偿甲方所以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时,均应视为乙方严重违反了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3、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如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则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职责的权利。

4、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论给甲方造成多少损失,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本违约金不视为对甲方的损失赔偿,甲方可依据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职责。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条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乙方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资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资料,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特此在此签章确认。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