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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买卖合同正规版本

时间: 思恩 买卖合同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及型号: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色

次选颜色:____色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汽车品牌 颜色 甲方赠送配置 生产地 车辆单价(元)

型号规格 数量(台) 乙方选购配置 生产厂家 车辆总价(元)

合计金额:大写:         。

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符合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苏州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二)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非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非由于乙方原因除外),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二)交车地点:             。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四)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一)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二)当汽车生产厂家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履行相应义务。

(三)当汽车出现故障时,如甲方、生产厂家或二者委托的承担维修义务的第三方距发生故障地点超过 公里时,乙方有权就近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维修方修理,事后,乙方可凭发票要求甲方报销。

第七条 无效条款

甲方或生产厂家提供给乙方的说明书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权利、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的条款无效,无论该条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条 关于修理、退货或更换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三)条事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四)在车辆使用 1 年或行驶 2 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五)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六)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七)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九)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二)在   年  月  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甲方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赔偿乙方为维修汽车而花费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

(五)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六)甲方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每有一次,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

(一)代办保险□   (二)代办按揭□   (三)代办上牌服务□

第十三条 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

(五)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种类及号码:                证照种类及号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二手车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3】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口护照口永久居留证口

证件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出厂时间: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车上门口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 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

1.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厂家,政府机构和其它相关部门造成不能交货或延误交货,卖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六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汽车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关于车辆更换和退货,生产厂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生产厂没有规定的,且乙方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的,则按以下约定执行:在车辆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选1项,下同)或行驶1.5万公里口2万公里口2.5万公里口内(车辆使用年限与行驶公里以先到为准),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或同一关键零件、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口3次口(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后仍未排除故障无法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口6次口后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2.按照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费: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授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修理单位应出具相应的修理单据和发票。

4.由于人为损坏或使用、保养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不得采取恶意损毁对方名誉或妨碍经营、生活的行为,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汽车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或消费者保护组织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仲裁条款可另行协商其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的方式为: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二手车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4】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卖方车辆的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已行驶里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车辆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说明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

具体瑕疵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底盘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身外观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发动机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电器设备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卖方当面查验车辆及相关证明、凭证,并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查验无误之日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即支付剩余车款。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的当日交付车辆、号牌及相关证明、凭证,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负担。

相关证明、凭证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其他。

三、卖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保证对出卖的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二)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证明、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三)因卖方的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应接受买方退回的车辆,卖方已接受的车款及孽生的利息应全部退回,并向买方支付因此实际发生的费用;

(四)保证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卖方出售车辆存在未明示瑕疵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买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收取买方车款后,应给买方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四、买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车及查验相关证明、凭证,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二)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约定时间,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五、违约责任

(一)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切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明、凭证的,应每日按已收取车款的_______%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每延迟一日按已收取车款的_______%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四)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款或未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每延迟一日按未支付车款的_______%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约定仲裁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手车交易市场存档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出示一份。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线内和空框号内填定的文字、数字、符号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5】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有一辆__________色__________车。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记日期_______________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

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成交,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后,乙方将车款________次性付清,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需对本车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路不明或被抵压查封等其它因素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由甲方承担。

三、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六、如签字后有一方违约,由法院判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6】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借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的集合,各方表示接受并保证严格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汽车消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购买___(汽车品牌),所购汽车资料要素如下:

车价:_______ ;

型号: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 ;

车架号码:_______;

颜色: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实际借款期限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罚息

(一)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月)利率,利率为下列第种:

1.固定利率,即,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2.浮动利率,即在基准利率水平上(上浮/下浮) %。并自起息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直至借款到期日;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二)罚息利率

1.甲方未按合同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贷款利率按照本条第一款第2项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2.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贷款利率按照本条第一款第2项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3.同时出现逾期和挪用情形的贷款,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

第五条下列条件之一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不得有弄虚作假。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和车辆保险等法律手续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抵押、保险持续有效。

3、借款人、担保人未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4、相关合作方合作责任明确,合作未间断且履职到位。

第六条借款人在此选择以下第种划款方式

l、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帐号:____)。

2、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支付购车款的名义一次性全额划入立的帐户(帐号):,开户行:。

第七条还款

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2)分期还款的,实现按月还款,从借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还款日为每月的20日前。可采用以下第A种方式还款,计算公式如下:

A、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借款期数

每期还款额= ——————————————————————

(1+期利率)借款期数-1

B、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期还款额= ——————+(借款本金-累计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

(3)其他还款方式:

2、借款人(或代理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帐户,帐号/银行卡号为__________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帐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帐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帐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帐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第八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l、在符合条件时,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借款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5、借款人因购车事宜与汽车销售商、挂靠单位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6、本合同项下汽车发生重大事故或借款人出现重大不利情形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借款人应立即告知贷款人。

第九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2、借款人未按期还期款或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差旅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4、借款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汽车按揭借款人连续三期未归还借款)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和采取必要的债权保护措施。

5、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费用。

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7、当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抵/质押权消灭后,将应退还的抵押物的权利证明、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还给抵/质押人。

第十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以下第___ __种方式计收利息:

(1)按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和约定执行利率计收利息。

(2)按实行借款期限在本合同约定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大写)计收利息。

2、提前还款,已计收的借款利息还作调整。

3、分期还本付息提前还款的,先归还当期借款本息,再归还其他款项。部分提前还款的,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和还款期限。

第十一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1种担保方式。

1、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提供抵押担保,并由保证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其他约定从本条第2、3、4项。

2、保证担保:

(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2)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差旅费以及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之次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保证人还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5)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根据贷款人的选择,愿就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先于物的担保履行保证责任。

(6)保证人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的,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3、抵押担保: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具体载明汽车并附:销售发票、购置税凭证、保险单、机动车登记证书)(详见抵押登记清单)作为抵押物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项下借款所购汽车设置抵押的,登记法定车主为抵押人,借款人无论是否实际车主均表示认可。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4)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混合物、附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5)抵押物由抵押人暂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抵押物的监督检查;若因经营管理失误造成损失,抵押人应负全责。

(6)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同意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贷款人和抵押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7)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任何款项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8)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人须按贷款人要求对抵押物办理有关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贷款人保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未清偿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或委托办理保险手续,有关费用由抵押人承担。因中断或撤销保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抵押人承担。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获得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及相关费用。

(10)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含抵押人的抵押物。

4、特别约定:登记法定车主若不是借款人但列为担保人的,在借款人违约时,愿先于其他担保人履行全部连带还款责任。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十二条汽车保险

1、本合同项下汽车车主(或借款人)应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连续投保交强险、车损险(足额)、盗抢险、三者责任险(50万元)、乘坐险(20万元/座)、不计免赔、自然险、无过失责任险等险种。

2、借款人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履约保证保险的,保险单为_______________。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

3、涉及上述险种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有关保险金应依法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费用,不论借款到期与否。如保险金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和抵押、担保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4、贷款期限内,若因抵押车辆脱保或保额不足出现事故无法赔付时,其全部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贷款方有权要求抵押人以其他资产偿债。

第十三条汽车转让

借款人转让汽车,应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转让款项首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l、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伍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罚息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上调。贷款人可随时采取法律手段实现债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罚息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或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和依法采取实现债权的措施。

6、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任一担保(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本合同某一担保(抵押)人若提供虚假购车发票、上户资料等,致使借款人违规取得借款的,在借款人不按期还款时,该担保人应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全部还本付息及相关费用清偿责任。贷款人亦随时有权要求本合同各方无条件履行连带偿债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8、因借款人、担保(抵押)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抵押)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9、抵押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第十五条费用的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费、保险、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若发生诉讼、仲裁,由贷款人或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必须履行。

本协议经公证处公证赋予强制执行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担保人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由公证处出据强制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准包括:贷款人的债权,约定的违约金以及借款人因其违约所产生的代理费、诉讼费、执行费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借款人承诺,自愿承担被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无异议。

第十七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称“到期”包括贷款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所称“车主”为登记法定车主。

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丧失还款能力,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或出现权属争议足以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共份。

第二十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篇7】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2、车辆相关凭证:营运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出租手续、经营权归乙方。

第二条 车辆价款

车辆价款: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 (小写:10000元)。

第三条 违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的.违章归甲方,以后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全车款为10000元整,先付8000元,剩余20元在5月2日过户后交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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