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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合同书电子版

时间: 新华 合同文本

性别: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共同执行本合同所列的各项条款。

一、试用期:期限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乙方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等费用后,按照百分之六十的标准发放报酬。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试用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先期安排到甲方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如甲方及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安排。

四、工作时间:依据用工单位的合法工时制度实行。

五、劳动报酬:乙方按月完成用工单位基本任务的,每月 日发放工资,(遇节假日往后退移)底薪为人民币 元,多余工资为补贴费用(如加班则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转正后的工资底薪调整为人民币 元,国家规定有变化的则按国家有关政策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需缴个人所得税的,由甲方或用工单位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由企业按国家规定负责为乙方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城镇保险 ◇小城镇社会保险 ◇外劳力综合保险 ◇商业保险

2.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享有用工单位工种相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用工单位的规定穿戴使用。

3.乙方如在生产经营中发生工伤事故,在分清事故性质及责任后,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解决并按市有关规定处理。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负责落实由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并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加班费(计件或同工同酬的不另外支付加班费)。

八、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如有违纪行为,甲方将会同用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或移交法院。

2.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参加甲方或用工单位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满即终止。

2.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限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4. 乙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3) 乙方不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正常的工作安排、管理、调动的;

(4) 乙方被拘留、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等的;

(5)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及用工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6)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 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甲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甲方或用工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甲方或用工单位未提供必要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无过错,甲方如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辞职,如未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则视作自动离职。

2.乙方离开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所发的各种证件必须上缴,各类劳防服装等用品应按用工单位的有关处理规定办理;

3. 女性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按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_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禁止无_,违者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经济处罚等)全部由个人承担,与劳务输出及劳务使用单位无关。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因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而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可按规定给予追究(包括经济赔偿)。

十二、劳动争议:甲方或乙方发生劳动争议,争议一方或双方可在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合同书电子版篇2

为明确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聘任教学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任乙方讲授课程,聘期为,自年月至年月。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标准为:80元人民币/课时,每学期支付一次。

三、乙方按甲方的培养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学生活动。

四、乙方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找人顶课。有事确需请假调课者,须以书面方式至少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

五、乙方如果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多次违反学校的规章纪律,或教学效果较差,不为多数学生认可,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授课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教学资料,并有义务协助乙方组织教学活动,维持教学秩序。

七、如遇合理的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均可提前终止合同,但至少应提前2周通知对方。

八、本合同由聘用单位(白塔岭小学)负责人代为签署。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自持有。未经对方认可,合同不得变更或修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合同书电子版篇3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终身合同。在出现《劳动法》第24、25、26、27条的情形时,也可以依法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需要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操作,否则违法规定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寻求网站的专业在线律师获得帮助。

用人合同书电子版篇4

关于用人单位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参考《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综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合同书电子版篇5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注册地址:

文化程度: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北京市劳动合同的相关政策、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月,合同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规;

(二)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终止同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三)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四)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牟取经济利益;不得泄露甲方任何有关管理、技术性或商业情报,如:甲方的管理制度(规定)、会计数据、薪金福利数据、经营开发信息、客户资料、档案资料及来源等;

(五)在受聘甲方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但因工作及职责需要,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的职位实行工时制。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须遵守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根据甲方薪酬制度,甲方每 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乙方在试用(见习)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与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就劳动合同解除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本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赔偿或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在聘用过程中被证明提供重大不实声明及文件;

(二)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公司颁布的规章制度、行为准则;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荣誉及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四)违反国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规,被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五)接受与甲方业务相关联的公司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利益或好处;

(六)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及任何有关管理、技术性或商业情报;

(七)在受聘甲方期间从事第二职业。

第二十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终止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复员、专业退伍军人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五)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至少提前30日(特殊职务要求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有关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即自然终止。

第二十六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退休、离休、退职或者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赔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 年 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 年 月 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与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满半年而不满一年的按一年,不满半年的按半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经济责任:

(一)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二)违约金: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缴纳标准=上年度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0%__合同未满的累计月份。

(三)招收费用的赔偿:

由甲方出资招收的人员,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甲方缴纳录用费;

费用标准为,以甲方出资的费用为基数,自乙方报到之日起,按在甲方工作每满一年减交20%计算。

(四)培训费用的赔偿:

乙方在甲方参加学历教育、外派、脱产学习等培训的人员,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甲方缴纳培训费。

缴纳标准以甲方出资的费用为基数,自培训结束之日起,按在到甲方工作每满一年减交20%计算;

甲乙双方签订培训协议的,按培训协议中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

(五)经济损失赔偿费

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并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损失数额如数赔偿。

乙方因个人原因,损坏甲方设备、仪器、仪表及工具的,需交纳经济损失赔偿费。

因乙方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并掌握商业机密的人员,三年内不能从事其原性质的工作。如违反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九、其他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的相应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用人合同书电子版篇6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样会存在这很多法律风险。譬如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等。更多法律风险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介绍。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四、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五、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六、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七、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八、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对用人单位来说不是签不签的问题,而是如何签的问题。所以,在此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如何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上多用心思,而不应该采取不签劳动合同的消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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