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
通过合同可以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行为。下面给大家整理一些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方便大家学习怎么写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决定将x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及污水处理池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场地内土石方平整工程及污水池的挖土及运输。
工程地点:x有限公司
工程内容:污水池的土石开挖、装车、外运及场地平整。
工程承包范围:x(常德)高科技新业园建设项目的红线范围内所有场地平整的土石方工程及污水池土石方工程。
工程量:土石方工程总量约250万方。土方约95%。石方约占5%,实际验收填方方量为准(污水池按挖方为准)。
二、开放时间、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为120天有效工作日(以开工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为准)。
在施工中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雨、冰雹天气)拖延工期甲方必须签证相应的顺延。
三、工程承包内容
场地平整及污水处理池的土石方开挖(不含石方的爆破)、外运及平整(不含填方碾压及污水池的挡土墙工程)。
四、工程承包价格
土石方单价按填方计算元/m3,污水处理池内清理土石方价格,按元/方,(如遇纯石方就地协商)、(运距1公里以内),土石方运距每超过1公里单价上浮2元/,即运距大于1km小于等于2km时单价上浮4元/m3、运距大于2km小于3km时单价再上浮6元。以此类推。乙方只负责挖和运输(铺路、排水及其它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以上单价含税金,不含其他任何方收取的任何费用(例如:两险一金、管理费、协调费等及其它当地村民、当地其它机构、交通、环卫、渣土、交警等费用)。
五、工程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乙方人员进场,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作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10天内必须成立工程项目部并搭好临建设施,同时组织调运机构设备到场。
乙方机构设备到场开挖二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5%作进度款。
每30万立方结算一次工程进度款,符合工程进度款申报条件(即完成满30万立方时)乙方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甲方必须在乙方申报后3天内核算好工程量,5天内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申报第1次工程进度款时(即完成第1个30万立方土石方工程时),甲方按所完工程价款85%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余下15%工程款,在一期工程完成后乙方申报本期工程的最后一次工程进度款时支付,第2次30万立方按本次所完工价款的100%支付进度款,第3次工程进度款按第2次工程进度款支会方式进度款,第4次按第3次付进度款。最后一次支付进度款时补足第1次所欠的工程款(即30万立方工程价款的15%)。
工程结算及结算款支付,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书半个月完成审核(若半个月内未完成审核则视同甲方认可乙方竣工结算金额)。审核结论下达后10天之内结算所有工程款。
六、质量与施工要求
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土石方工程竣工后平整度在甲方预定标高范围内,允许误差正负30公分内视为合格工程。
七、竣工验收
工程完成、乙方自检合格,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一星期内完成验收(若甲方一星期内未组织验收则视同为工程合格)。
八、其他
由乙方自行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场,甲方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甲方指定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所签订的有关业务联系、经济签证等文件均视同为甲方认可。
乙方指定为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所签订的有关业务联系、经济签证等文件均视同为乙方认可。
九、帐号开立使用
甲方所有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均打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设立工程款帐户为:帐户名:开户银行:帐号:。
十、甲方责任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场3天前做好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办理好一切相关开工手续。
甲方必须在乙方开工3天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安装及临时设施到位。
甲方必须在乙方开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三份及现场开挖设施到位。
甲方必须在乙方开工3天前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乙方所需要的油料、配料、炸药材料、火工材料由甲方联系流动加油车到现场(中国石化)。但化工材料的发放、回收及办理相关手续、评估、监理、监测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只提供爆破资质,按当地政府市场价格定价。
甲方处理好当地邻里关第,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当地公民干涉、阻工、闹事损坏机械设备或阻塞道路畅通等问题所误工期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实际损失赔付给乙方。并签证顺延工期,顺延工期每月不超过5天,否则甲方按实际损失挖机每台每天20元运输车辆每台每天1000元,其它机械每台每天1000元,人工每人每天200元赔付给乙方,当月付清赔款。
甲方保证工程款的支付进度,如甲方不能够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则所欠工程款按当地农业银行利息的4倍计算予以赔付给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承担。
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引起乙方停工造成经济损失,按本合同第十项的第六条规定赔偿给乙方。
十一、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图纸及书面通知的要求进行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乙方必须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制定各项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做好安全生产,若因忽视安全生产教育,放松安全管理而发生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切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当地民风民俗,不许以酒发疯,打架斗殴,注意生活作风。
乙方进场时必须对甲方现场测量的各项数据进行复核,若乙方复核测量的数据与图纸有出入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对。
十二、附属工程如挡土墙、碾压、清淤泥、抽水、安下水管不能影响乙方施工,若影响按第十项第六条规定实行。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完所有工程款时合同自动失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2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劳务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劳务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 以下是合同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劳务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范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工程,因工作需要,甲乙双方愿意就抹灰工程签定承包协议。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特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该工程的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该工程所需材料场内水平、垂直运输,抄平放线、选砖、铺灰、砌砖、挂线、吊直、预留预埋管线槽配合、安装补烂。墙面清扫,落地灰处理,建渣转运,后台上料筛砂,洗石计量过磅,水泥袋回收,后台及料场四周的整理。搭拆简易操作架及运料跑道。砼墙、梁、柱等等暴模在厚1.5厘米、宽0.5平方米之内的自行梯打,对拉片处理。
1、抹灰:清理、修补、湿润基层、墙眼堵塞、挂网、砼墙柱、甩浆、厨卫间、含2次抹灰、修补、安装线槽、调运砂浆、清扫落地灰、分层抹灰找平、洒水湿润、罩面压光等。
2、外墙面粘贴面砖:清理工作面、抛浆、刮糙灰、找平抹灰;清理工作面、抛浆、刮糙灰、找平抹灰、粘贴面砖、勾缝、清洁工作面达到竣工条件。
3、外墙压光抹灰:清理工作面、抛浆、刮糙灰、找平抹灰、压光收面、清洁工作面。
二、工程进度要求:按照建设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及计划组织施工。
三、工程质量要求:保证洞口高度、宽度准确。抹灰厚度按照规范执行,保证抹灰观感质量,抹灰厚度不超过15ram凸出部分的砼自行梯打,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按分项工程验证标准检查验收。
四、乙方自备:斗车、灰盆、灰桶、靠尺、赶枋、夹具、广线、冲击钻、脱水管、安全带、安全帽、扫把、铁铲等工具及合格的安全劳保用品。
五、承包单价:乙方承包工程范围的所有费用,由基价、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单价组成。内抹综合单价按图计算为元/m2,外墙面粘贴面转综合单价按图计算为元/m2,外墙压光抹灰综合单价按图计算为元/m(以上三项其中都包含质量单价为元/m2;文明施工单价/m2;工期进度单价元/m2;安全单价元/m2)
六、付款方式
乙方垫资到春节前付完成量的80%,以后每月付70%,余额工程完工后半年付清,乙方在这之前可向甲方食堂借菜票,从领款金额中扣回,余额20%作为工程保证金,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劳动力保证、机具材料合理使用等。保证金等工程完后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后办理班组退场手续半年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余额,乙方工人工资由乙方自行发放,与甲方无关。
七、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1、提供生活设施:宿舍、食堂、水、电照明。
2、提花机具设备及材料:搅拌机、龙门吊。
3、提供现场工长管现甲方现场工长、按该项工程进度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进行各工种间的协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
4、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要求:严格按优良工程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质量控制,严格按协议工期要求组织施工及检查施工进度,严格按安全管理条例及文明施工十二条标准组织入场和现场监督管理。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二)乙方的职责
1、向甲方提交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治安消防保证书。
2、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质监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求的优良标准。认真做好成品保护。
3、施工安全保证: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5000元以下由班组自行承担费用,5000元以上分清责任,协商解决,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入场人员如不戴安全帽1次给以处罚10元、不系安全带1次给以处罚100元。发现多次以对翻的方式罚款严格执行
4、文明施工:本工程属标准化工程,不能在楼层里大小便如果发现一次对该人员罚款1000元。在对该楼层完工后即时对楼层清扫,剩余材料转运。按规格进行堆码,严格执行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过程落手清,并且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楼层经常保持无剩余沙浆。否则甲方派人收捡,造成的用工费用由乙方支付,并且甲方将视其情节给予处罚。
5、治安消防保证:不出治安、消防责任事故。遵纪守法和遵守施工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严禁打架斗殴,若有违反者,先对打架的班组双方各处罚1000元,再交项目部解决。严禁各种赌博和不文明两句,严禁盗窃,若有违反者除罚款所在班组人员20000元在结算方单上扣除外,并将其逐出工地,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6、机械、设备使用: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等要爱护使用,严禁损坏机械、设备,如违反者将按价值1-2倍罚款。
7、材料节约:该项工程属内外墙交叉作业,每天派专人收捡落地灰,必须2次使用。楼层元隔夜灰,无剩余材料。加强材料节约,施工过程限额使用,杜绝材料费和超耗,如产生超耗按其价值1-5倍罚款。
8、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技术交底进行审查,并有义务对甲方的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技术交底中不完善、不合理的,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意见,并在甲方审定修改扣严格执行。
9、劳动力保证:确保工程进度所必须的劳动力,特别是农忙季节,如果因劳动力不足无力完成所交的工作,甲方另请第三方进行该项工作,乙方必须对此负完全责任,除该项工作费由第三方收取外,并承担经济赔偿,赔偿金按该项工作所需费用的20%计取,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并扣发乙方在甲方的保证金。
10、办理劳动力用工许可证、外来人的暂住证,由甲方按规定统一办理。入场人员必须带上身份证,无身份证严禁使用。
11、乙方离场人员的行李、包箱应主动交门卫检查。
1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熟悉施工现场的十必须、十不准、文明施工十二条。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若有在施工中发生,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由友好协商解决。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支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范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规定规章制度,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在确保工程质量、有效维护双方信誉和形象的前提下,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宁夏__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水解车间、木糖车间工程。
(二)工程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工业园区(砖渠十三队北侧)。
(三)合同签订地点:
(四)合同签订时间: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承包内容:图纸内(水解、木糖车间室内外抹灰、楼地面、楼梯)工程。
承包范围:工程图纸内所有工程(室内外抹灰、楼地面、楼梯)。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开工日期:乙方所承包的项目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乙方要严格按照工期控制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工程工期,如期完工。
(二)如因客观条件或其它工序影响,上述工期甲乙双方__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签字认可为准,但承台以上结构必须执行工期安排。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与权力:
1、提供给乙方住宿条件。
2、提供给乙方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及较大的工具用具(如塔吊、提升架等)要安排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负责机械的调试、运转,必须保证在生产中设施完好、安全运行。工地所用电线、电缆由甲方负责。
3、按计划提供乙方施工用的原材料,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造成停工三天内甲方应按乙方确有施工人员数量每人每天补生活费10元如果在停工三天以上甲方应按乙方现有施工人员数量每人每天补工资补贴,技工90元,小工65元。
4、借调乙方员工,甲方按实时工资支付。
5、施工前提供给乙方两套图纸,向乙方进行全面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完工后,组织全面验收评定。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部分或全部退出施工现场,及时组织新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劳务作业人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不得使用未满16周岁以下的童工,不得带家属及子女、社会闲散人员,到施工工地进入或居住,甲方不提供其居住设施。如违反、发生伤亡事故等等,后果乙方一切自负。
2、认真执行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文明施工检查标准,杜绝死亡、避免重伤。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中若违章操作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因安全设施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没有任何责任)
3、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必备用品,安全帽及安全防护用品由甲方提供。
4、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甲方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的结构质量标准。
6、严格各班组的自身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项目部制订的各种管理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事故的责任。
9、提倡文明施工,工作完后场地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滋惹事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和一切经济责任。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费用标准
一、结算标准:
(一)、按工程量计算:《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预算定额工程计算规则》;
(二)、按图纸中:
1、水解、木糖车间室内外抹灰(大于2mm以上洞口面积扣除,小于2mm洞口面积不扣除)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16元
2、水解、木糖车间楼层地面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8元
3、水解、木糖车间楼地面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10元
4、水解、木糖车间楼梯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10元
(三)、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当月28日前报给甲方所施工完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审核后在下月15日前付给乙方85%工程款,剩余15%待本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
注: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工人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造成工人停工、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检查各房间的标高、开间尺寸,并将统计结果报甲方。
2、乙方进入施工时,所有工序(包括抹灰前墙面清理、墙面浇水、贴饼、冲筋、打底、抹灰、压光、清扫地面、浇筑砼、楼梯踏步高度等)施工前每道工序必须报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前,贴饼、冲筋时严格控制房间的尺寸、方正、标高。
4、甲方要求乙方在施工前,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量监督员进行工程质量检查,主要控制房间开间尺寸、房间标高、阴阳角方正、平直、墙面垂直平整、顶棚阴角等。
5、乙方要在工程完工后,认真检查墙面及瓷砖、地面质量,对出现的裂缝、空鼓、起砂、缺楞、掉角的砖、墙面及时进行返工处理,不得有拖延现象。
6、抹灰工程因分层进行,抹灰总厚度大于40mm时,应分两次抹灰。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墙与梁、柱结合处必须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防止开裂。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平整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应平整,滴水线应整齐顺直,高低宽度和深度控制在9mm之内。各项目立面垂直,表面平整,阴角阳方正,分隔条直线允许偏差不超过3mm。
7、验收标准:现行国家规范和验收标准。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造成整体质量后果的,处以20%的罚款。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施工。
9、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其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对达不到规定质量等级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检验批,必须进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及材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及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书面技术交底操作施工,对违反施工和不按技术交底施工,出现问题及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施工中每道工序必须认真保护成品、半成品不受损坏及污染。
第六条安全生产
(一)乙方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及自治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遵守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2、严格按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操作,非本工种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各种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
3、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将特种作业人员上报甲方。
4、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乙方进入现场后要同各工种之间搞好关系,无论在生产或生活中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调解,不得争强好胜,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违反者,双方无论有理无理均处罚款5000元整。
6、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制度。
7、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窜岗,或擅自进入禁入区内。对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8、对不听从现场指挥,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违犯操作规程,违反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所发生的一切伤亡、死亡及重大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同时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乙方不得借此耽误工期或无故停工。
9、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完善现场安全设施、施工作业,并接受公司(甲方)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如不符合规定,由甲方根据条例作出处罚。
第七条文明施工
(一)乙方工作
1、现场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建筑行业标准。
2、每道工序按规范要求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文明施工、工完场清、保护成品,现场内不允许流动吸烟、随地大小便、乱扔材料。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
第八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款项结算后自动失效。
3、本工程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完成的情况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通过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由当地人民法庭机构仲裁。
4、乙方应认真详细阅读施工图纸,报价表中已包括施工准备,劳务、管理、利润各项应有的费用。
5、乙方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6、因图纸变更及其它因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价格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范文3
管理层(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层(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甲方全面实行项目法施工,推行企业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过甲乙双方相互考察,甲方同意选定乙方为本工程的劳务作业层,乙方同意在甲方的项目管理下承担本工程的部分劳务工程施工。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作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既墨市城西松山二路,长.。150、97米,宽72、62米,主体三层,局部四层,底下局部一层,框架结构,。工程名称:青岛恒生源农市场。
工程地点:既墨市城西松山二路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主体工程及外墙脚手架、钢筋、模板、砼施工。
三、合作方式:
乙方提供劳务合作,并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及现场各个工种的协调,安排;甲方协调乙方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但甲方拥有对工程全过程各项事宜的决定权,同时甲方负责协调监理、承建方对工程进行监督。
四、工程工期180天。
开工日期:2006年5月1日
完工日期:2006年4月30日
合同工期:180天
五、质量标准
承包范围内合格(质量评价好)。
乙方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严收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六、结算单价与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款的70%;余款2006年4月30日前付青。
结算单价:按图纸实际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
七、图纸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施工范围内的有关施工图一套。
八、甲方驻现场管理层代表为:
项目经理:徐-本起;技术负责人:赵-云;质量员:王__好;安全员:刘__林;材料员:宋__伟;
九、乙方驻现场劳务层代表为:
项目经理:徐-本起施工队长:王-光见技术负责人:赵-云
十、甲方工作:
甲方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同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和投标书中承诺,组织实施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资料、有关竣工验收的资料管理移交和交付使用向建设单位负责。
10.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向乙方提供能满足本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构配件、施工机具、并运到施工现场。
10.2统筹安排甲、乙双方的施工设施场地和临设及办公用房等。
10.3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全面管理检验,主要有: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防护、施工放线、计量检测等,随时检查,办理工程中间检查隐蔽等,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改正落实,进行验收。
10.4组织审定乙方编制的每次统计报表及材料计划等,办理工程拨款。
10.5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程联系与协调。
10.6按施工设计要求,组织乙方进行施工现场管理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并及时积累整理技术资料,以满足竣工时建设单位的要求。
10.7严格按照ISO9002标准要素及程序工作要求组织施工管理。
10.8甲方下达的变更、技术交底及有关的文件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由乙方签收。
十一、乙方工作:
11.1严格服从甲方的总包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项目施工管理及现场管理等一切制度,施工中应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按规定搞好测量定位和施工放线,对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整改意见全面落实,不得拖延。
11.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施工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生产,并按标准和规范自检工程质量,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提交乙方施工范围的原件技术、经济资料,由甲方整理资料及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11.3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次月施工作业进度计划表。工程报告以及材料、构件、设备需要用量计划,应提前七天提交甲方。
11.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地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接受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责任方负责,但双方都有尽力施救的义务。
11.5按照施工平面规划布置现场、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达到日照市安监站要求,所承担的部分工程交与甲方前,负责施工范围内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并清理好现场。
11.6服从甲方本工程项目经理部的领导和施工安排的统一指挥。
11.7乙方施工队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直至工程主体验收合格,不得无故离开工地现场,若要离开也必须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请假,否则因此出现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11.8本工程主体必须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验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9乙方负责除塔吊司机、临时用电电工以外所有主体施工过程所需人员。
11.10其中圈梁、压顶、构造柱不在主体之中。
十二、施工进度
12.1乙方必须按工期要求及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指导。
12.2施工中甲方必须确保材料、机具和管理及时到位,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无效时,甲方可采取一切补救措施,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其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十三、质量与验收
13.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由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及返工、修改,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费用。承包范围内确保质量达到合格,若达不到按合同总价款的10%处罚。甲乙双方对质量有争议时请上级部门裁决。
13.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进行检查验收,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甲方代表应及时填写资料报送监理和业主,组织验收后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3.3乙方施工范围已达到质量标准,但其他原因影响对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与乙方无关。
十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4.1甲方严格按照建设部一标五规范为工程施工提供完好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并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14.2乙方应按建设部、山东省、日照市及甲方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施工现场文明程度要达到标准化工地。
14.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对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施工的检查和监督,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积极配合,由于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14.4甲方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安全书面交底,乙方应遵照执行,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因违章操作和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及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4.5施工现场内的机械、料具和非施工区域未经对方许可,严禁相互挪用,乱动和随便进出。严格遵守甲方及业主的企业安全防范法规制度,并承担由于违章而发生的罚款和责任处罚。严禁偷盗工地财、物,若发现按赃物原值5倍罚款。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足够的临房、用水、用电。
十五、乙方工作包括内容:
1、乙方必须协调好各工种的工序穿插,机械使用,质量控制等事宜,严禁在工地现场出现扰乱秩序、打架斗殴、拖延工期、破坏现场设施、偷盗抢夺等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务合同。
2、对于甲方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所下发的各种质量安全隐患通知,乙方必须当日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对于当日不能整改的也要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整改,乙方的各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工地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要求进行施工,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并人证相符,对于现场因为工人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3、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零星作业所用零工,均由乙方自负。
十六、材料、设备、机具供应
16.1库房由甲方提供,乙方领用,若丢失或认为破坏,按原价2倍赔偿。16.2本工程所需材料、机械和周转料具全部由甲方负责,并供应至施工现场,且按乙方每阶段或每月提前七天提出的用料计划核定和供应。
16.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的钢筋设计用量进行控制,甲方在竣工结算时,将按照施工图纸的设计用量对乙方在施工中超过105%部分领用的钢筋用量,甲方将按照市场价格的两倍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6.4机具:机具由甲方提供,乙方领用,并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若丢失或认为破坏按原价赔偿。
16.5甲乙双方结合该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所有的材料、周转材料、机具设备进场后由乙方合理使用,如发现浪费,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所有的周转材料进出场由甲方出车乙方出人进行周转。
十七、争议与违约
17.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7.2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七日通知对方,双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工人工资2%违约责任。
十八、其他
18.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材料,乙方根据计划进度要求提前七天向甲方申报,各种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使用计划,经甲方审核后按乙方要求时间供到现场。工程所用模板以钢模板为主。
18.2如材料规格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因供料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18.3甲乙双方所有经济行政关系往来,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及时办理签证。
18.4乙方必须做好治安防范和宿舍区域保卫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全面施工协调管理工作。
18.5若发生协调配合服务于建设单位或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内容,在施工中服从甲方协调,其协调配合服务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于分包方商定办理签证。
18.6本施工合同条款与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附加条款:
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合同价款的10%0。
2、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明显延误迹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就有关损失进行索赔。
二十、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工结算办理完毕并付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规定规章制度,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在确保工程质量、有效维护双方信誉和形象的前提下,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宁夏正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水解车间、木糖车间工程。
(二)工程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工业园区(砖渠十三队北侧)。
(三)合同签订地点:
(四)合同签订时间: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承包内容:图纸内(水解、木糖车间室内外抹灰、楼地面、楼梯)工程。
承包范围:工程图纸内所有工程(室内外抹灰、楼地面、楼梯)。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开工日期:乙方所承包的项目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乙方要严格按照工期控制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工程工期,如期完工。
(二)如因客观条件或其它工序影响,上述工期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签字认可为准,但承台以上结构必须执行工期安排。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与权力:
1、提供给乙方住宿条件。
2、提供给乙方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及较大的工具用具(如塔吊、提升架等)要安排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负责机械的调试、运转,必须保证在生产中设施完好、安全运行。工地所用电线、电缆由甲方负责。
3、按计划提供乙方施工用的原材料,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造成停工三天内甲方应按乙方确有施工人员数量每人每天补生活费10元如果在停工三天以上甲方应按乙方现有施工人员数量每人每天补工资补贴,技工90元,小工65元。
4、借调乙方员工,甲方按实时工资支付。
5、施工前提供给乙方两套图纸,向乙方进行全面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完工后,组织全面验收评定。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部分或全部退出施工现场,及时组织新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劳务作业人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不得使用未满16周岁以下的童工,不得带家属及子女、社会闲散人员,到施工工地进入或居住,甲方不提供其居住设施。如违反、发生伤亡事故等等,后果乙方一切自负。
2、认真执行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文明施工检查标准,杜绝死亡、避免重伤。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中若违章操作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因安全设施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没有任何责任)
3、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必备用品,安全帽及安全防护用品由甲方提供。
4、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甲方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的结构质量标准。
6、严格各班组的自身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项目部制订的各种管理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事故的责任。
9、提倡文明施工,工作完后场地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滋惹事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和一切经济责任。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费用标准
结算标准:
(一)、按工程量计算:《20__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预算定额工程计算规则》;
(二)、按图纸中:
1、水解、木糖车间室内外抹灰(大于2mm以上洞口面积扣除,小于2mm洞口面积不扣除)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16元
2、水解、木糖车间楼层地面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8元
3、水解、木糖车间楼地面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10元
4、水解、木糖车间楼梯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10元
(三)、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当月28日前报给甲方所施工完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审核后在下月15日前付给乙方85%工程款,剩余15%待本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
注: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工人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造成工人停工、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检查各房间的标高、开间尺寸,并将统计结果报甲方。
2、乙方进入施工时,所有工序(包括抹灰前墙面清理、墙面浇水、贴饼、冲筋、打底、抹灰、压光、清扫地面、浇筑砼、楼梯踏步高度等)施工前每道工序必须报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前,贴饼、冲筋时严格控制房间的尺寸、方正、标高。
4、甲方要求乙方在施工前,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量监督员进行工程质量检查,主要控制房间开间尺寸、房间标高、阴阳角方正、平直、墙面垂直平整、顶棚阴角等。
5、乙方要在工程完工后,认真检查墙面及瓷砖、地面质量,对出现的裂缝、空鼓、起砂、缺楞、掉角的砖、墙面及时进行返工处理,不得有拖延现象。
6、抹灰工程因分层进行,抹灰总厚度大于40mm时,应分两次抹灰。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墙与梁、柱结合处必须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防止开裂。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平整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应平整,滴水线应整齐顺直,高低宽度和深度控制在9mm之内。各项目立面垂直,表面平整,阴角阳方正,分隔条直线允许偏差不超过3mm。
7、验收标准:现行国家规范和验收标准。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造成整体质量后果的,处以20%的罚款。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施工。
9、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其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对达不到规定质量等级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检验批,必须进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及材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及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书面技术交底操作施工,对违反施工和不按技术交底施工,出现问题及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施工中每道工序必须认真保护成品、半成品不受损坏及污染。
第六条安全生产
乙方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及自治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遵守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2、严格按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操作,非本工种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各种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
3、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将特种作业人员上报甲方。
4、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乙方进入现场后要同各工种之间搞好关系,无论在生产或生活中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调解,不得争强好胜,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违反者,双方无论有理无理均处罚款5000元整。
6、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制度。
7、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窜岗,或擅自进入禁入区内。对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8、对不听从现场指挥,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违犯操作规程,违反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所发生的一切伤亡、死亡及重大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同时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乙方不得借此耽误工期或无故停工。
9、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完善现场安全设施、施工作业,并接受公司(甲方)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如不符合规定,由甲方根据条例作出处罚。
第七条文明施工
(一)乙方工作
1、现场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建筑行业标准。
2、每道工序按规范要求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文明施工、工完场清、保护成品,现场内不允许流动吸烟、随地大小便、乱扔材料。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
第八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款项结算后自动失效。
3、本工程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完成的情况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通过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由当地人民法庭机构仲裁。
4、乙方应认真详细阅读施工图纸,报价表中已包括施工准备,劳务、管理、利润各项应有的费用。
5、乙方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6、因图纸变更及其它因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价格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4
甲方:
乙方: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2、南省大通湖区深湘木业扩建工程的主车间的钢结构部分(钢屋架、屋面、防水)转包给乙方。
3、 乙方必须按时保质达到合格争创优良工程。 甲方转包个乙方的工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含二期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合同价款 元/平方计算(包工包料)。
4、 方式:按照甲方与深湘木业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拨款方式拨付。 乙方必须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如果甲方不能在60个工作日内开工,必须一次性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5
发包人(甲方):住址:
承包人(乙方):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纪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程的概况:
1、工程名称:宿舍楼。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年月日到年月日。(注明:如工程不能在工期内完成按超期每天扣除工程全额千分之一做为超期补偿金,超过一个月未完成工程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二、承包内容:
1、施工中所需的工具、机器、模具、配套、内外脚手架、外排、模板等。
2、实施内容包括:放线定位、破桩头、挖基回填、装拆模、扎铁、砌墙、内外墙批荡粘贴、地面铺贴、安装瓷盆、接通大便器、,清理施工垃圾等(按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包括供水、供电、乳胶漆、门窗)另外承台、地樑、楼面搅拌费用由乙方出。(注明:甲方要支付三千元倒水泥的费用其于有关费用都由乙方出)
3、外墙沾贴:前面贴后面贴左面贴右面贴,楼地面贴地板砖房内贴地砖及墙身贴米高瓷砖,卫生间瓷砖贴米高,大厅、楼梯、走廊、都贴米高瓷砖。
三、施工质量:必须达到镇规范建设标准验收,各阶段完工后到下一阶段开工前乙方必须进行保证质量检查。在整个工程中施工单位人员一定要在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每一个部位一定要熟练工人施工不得乱叫工人进场,如生手工人进场搞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安全责任:安全施工,乙方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六、付款方式:房屋倒完基础和地面支付元,第二层支付元以后每一层完工支付元,砌砖每层支付元,贴好外墙支付元,贴好每一层地面与墙身瓷砖支付元,工程完工后余五千元保修金到三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其余工款装修完工后一次付清。
七、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图设计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作个别位置改动,更改大甲方应补给乙方人工费,但不能收取甲方附加费。图纸如要改动个别位置,乙方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如不按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搞错要返工的,返工的人工与材料费都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返工,返工的人工与材料费都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入工地开工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手续。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办事,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承包价的15%做为违约金。
以上事项经甲乙双方确定签名立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时间: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6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一、承租设备情况概述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2、规格、型号:中联5610;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星沙大道与漓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8商住楼工地;5、租赁时间:约20个月。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2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惠15天。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1、塔吊进出场费按元台总包干(含检测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运输费)。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1.00元,塔吊到顶后付8000.00元,拆除后付6000.00元。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此价为不含税价)。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510.00元天。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月租金0.3%标准加收迟延履行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含设备租金、人员工资、食宿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协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三、甲方责任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4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2、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顶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维修不得超过72小时,设备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基础图。四、乙方责任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准备好基础隐蔽资料(经项目部、监理部盖章认可)。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及所耗电费。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9、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设备作为自家财产进行抵押,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
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
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
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
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8
编号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用工 劳动合同书 (示范文本)甲方 乙方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建设厅 监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单位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一、本合同书供四川建筑业企业(含部属在川建筑企业、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二、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主题词:劳动 劳动合同 建筑业 文书 通知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5年9月6日印发来源: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
12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9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但不包括外墙幕墙工程、雨篷及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开工令为准)
交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具备部分精装修队伍进场条件),月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合同价款
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
本合同约定自双方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10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发包人与承包人楼及地下车库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任务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约37155.40㎡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足建委函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内容:本合同范围内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维护结构、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楼梯栏杆、楼地面工程、室内初装修工程、室外装饰装修、烟道工程以及室内外给水、排水、电气安装、防雷接地、消防预留预埋和室外道路管网及道路工程(以附图划分范围为准)、环境附属工程(环境挡墙、构筑物、水池等)、外墙保温工程、外墙油漆涂料工程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
1、本合同内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楼及地下车库全套施工设计图及图说,《施工图审查报告》、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增加所包括的内容以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明确的内容均属合同承包范围;承包人主要的工程承包范围有:
(1)楼及地下车库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本工程的外墙保温工程、外墙涂料工程等属承包人的承包范围。
(3)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环境管网、电缆沟工程以及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分包项目的支持、配合及管理均属承包人的承包范围;承包人除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有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补洞、补灰、补砖恢复等工作外,还应按要求对分包工程所需的水电、脚手架、垂直运输、施工场地等(分包单位使用的吊篮除外)予以全面支持、协调配合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总包的'管理工作。
四、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__年3月1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承包人在20__年3月8日前完成现场临设等施工前准备工作。
2、完工日期:20__年07月17日(具体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及总工期对应进行调整),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完工。
3、竣工日期:20__年08月10日(具体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及总工期对应进行调整)前竣工备案且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包括室外环境、道路、发包人分包工程)。
4、满足发包人开盘节点的工期:在20__年7月17日前,完成楼15层及地下车库主体结构(因甲方原因除外)。
5、本合同总工期485日历天;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及达到销售状态时的工期要求以及各分部工程节点工期要求和分项工程节点工期要求见本合同附件一。
五、质量标准
本合同范围内工程验收所采用的标准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须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暂估价:
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按本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定额预算)采用合同预算价,共计人民币:叁仟陆佰陆拾贰万玖仟陆佰伍拾壹圆,即¥36629651元(含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贰拾柒万捌仟陆佰陆拾伍圆伍角,¥278665.5元)。每平方米985.85元。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招标书及相关资料
2、投标承诺书
3、中标通知书
4、本合同协议书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本合同专用条款
7、本合同补充条款
8、本合同附件一至十五(补充协议一至十五)
9、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
10、图纸
11、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和行政文件。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在承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万元,且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及各附件协议生效后生效。
十二、其他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11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39;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12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招投标文件;
3、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13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公司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________工程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
详细租赁清单附后。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工程完工。准确的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租金按月结方式结算,以结算单为准。
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出租方承担。
第三条承租人工作
1、承租人应在租赁物进场前三日以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人详细的进场时间地点和其它具体细节。
2、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四条出租人工作
1、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赁物的进场、保养等工作。
2、出租人驻承租人现场的工作人员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承租人的指挥和安排,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承租人有权通知出租人换人,出租人应立即派合格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工作,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出租人在承租人现场的企业形象宣传、设备外表标识,必须遵守承租人的有关规定。
4、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承租人的施工生产。
5、向承租人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办理机械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提供机械相关资料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6、出租人应为租赁物做财产保险。
7、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做好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的所有应采取的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8、非承租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出租人负责,因出租人的操作人员造成机械故障事故,由出租人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出租人进行赔偿。
第五条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
1、租赁物配备操作手1-2名,其工资、食宿等由出租方负责承担。
2、租赁物在租赁期由出租方负责日常燃油及辅助材料,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出租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出租人应编制在租赁物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计划,保证有足够的配件库存,按计划进行维修保养,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配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便保证能够正常运转,满足承租人的需要。
5、出租人因机械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一天(月租费/30天);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月租金;如果停机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不能按期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逾期超过30天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使用该租赁物或解除合同;
3、出租人不按期派人协助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验收、调试、安装,致使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出租人除继续履行外,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4、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应按欠付租金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租金的5%。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作出解释。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无
。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中附件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银行户名: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推荐介绍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务费。
二、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与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款项的付款义务。
三、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按工程决算金额1%支付服务费给甲方。
四、乙方确保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甲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具体要求以供应合同为准,乙方未按具体合同约定结清物资供应款时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项目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发包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度收取服务费,甲方可凭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名盖章视为授权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可以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关法律责任牵涉到甲方或连带到甲方或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给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义务,乙方请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写篇1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16662。80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
5.工程造价: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西南信息产业园区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四.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20__年月日(以双方确定的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时间:20__年月日
五.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0。000以上/每平方米122元(结算单价:框架每平方75/M2计算,砖砌体内外墙抹灰及面砖,楼地坪按每平方米为47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包括地梁面及以外的工程)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过程当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20__元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20__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建筑面积增加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六.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39;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七.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85%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25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85%人工工资。
4.该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50元,技工为每日70元。
5.甲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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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扎丝,元钉铅丝,”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九.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停工、待料甲方按现场人员每人每天补贴人民币50元。
十.现场安全:
1.现场按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行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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