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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职责报告

时间: 新华 岗位职责

(三)代表监督员每天上工地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保干部回报。

(四)分包干部每周不得少于二次上工地巡查,查出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

(五)如果发现质量重大问题,干部和代表必须让他及时停工整改,整改后,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六)代表必须把好材料进场关,材料进场后,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七)如果发现某施工单位没按照国家、省、市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施工或施工用的材料不合格、偷工、减料,必须停工、返工并罚款。

监管职责报告篇2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九、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十、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十二、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十三、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十四、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十五、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十六、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管职责报告篇3

一、职位安排

每个行政小组设兼职的药品质量监督员1名,由组长指定人员担任。

二、工作内容

1、每月对本室药品和制剂进行抽检,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剂量等项检查,并观察药品内外包装是否完好,药品外观是否有变色、受潮、沉淀、糖衣脱落、脆片、发霉、变质、虫咬等现象,抽检量不得低于本室所有品种的1%,抽检结果填“药品质量抽检记录”报药检室。

2、日常组织本室人员经常对药品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3、严格控制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对有效期药品提前3个月向组长报告并张贴于效期公告栏。

4、药品按法定保存条件放置,如:冷藏,避光等。

5、及时发现影响本室药品质量的内外因素,并及时解决,及时报告。

6、药检室到各室检查时,该室检查员要陪同进行并与本室组长联系负责及时解决药品质量问题。

7、发现本室的药品有质量问题时及时与药检室联系,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组长报告。

8、对药品质量检查情况应有详细记录。

三、任职资格

(一)教育背景

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药师以上职称。

(二)培训经历

受过药学专业、药品检验等知识培训

(三)经验

1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技能

1、具有药学基础理论和实际工作经验。

2、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善于与人合作。

3、责任心强,细心周到。

4、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监管职责报告篇4

1、总则

1.1为规范安全监督处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安全的监督、管理行为,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监督处的职责范围及其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

1.3本标准适用于安全监督处及其员工。

2、部门职责

安全监督处是公司生产管理部的下属专职管理部门,是公司对各项目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机构,其处室工作对生产管理部负责。

负责整个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公司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采取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负责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等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并组织编制、修订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组织对各项目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加生产管理例会,协调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与隐患,同时收集、汇总、分析相关安全生产的反馈信息。

建立、健全公司安保体系,组织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实施安全生产自检及考评。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相关安全生产指标进行分析上报。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相关检查。负责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过程安全检验,及时发现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隐患,督促项目部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施行整改,对公司的安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环城城建企业管理标准HC202-20--

2.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审查安全施工作业面,督促施工现场设置标志,警示牌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2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4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5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6负责现场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7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8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2.9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2.10负责制订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2.11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各工地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各项目部进行安全建设。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贯彻落实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

2.12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2.13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2.14做好工程安全生产台帐,监督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2.1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安全监督处处长职责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控制管理标准》,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对施工工程安全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3.2负责本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本部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3.3负责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程现场或机械设备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安全监察隐患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或制订整改计划,并监督整改计划的实施。负责组织抽查和复查,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3.4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向生产管理部等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3.5参加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对各类新入公司人员要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合格后才能允许上岗。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6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部有关劳动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目部采取措施,改善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并监督各项目部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的落实情况,审查各项目部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7及时向公司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质量控制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和个人,履行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行使安监人员的权限,严厉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对违章者实行动态管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对其作出处罚。

3.8对出现的安全隐患或事故,组织调查,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不断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充分的否决权。

3.9组织做好对施工现场用临时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加强管理实行现场监督。

3.10做好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检查、维修、更换工作。

3.11组织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通报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通病,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各工地的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3.12对施工现场的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订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3.13贯彻落实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各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3.14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3.15参加总工办组织的对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负责其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6参加生产管理部组织的绩效考核,按要求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

3.1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4.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监督处处长和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下,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环境、职业健康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公司负责。

4.2按照安全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控制监督,遵守公司和项目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负责整个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4.3负责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工程安全监督计划,审批各项目部上报的.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和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监督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4.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法规和安全用电、防物体打击、防坠落、防机伤、防中毒、防火灾等常识的教育;负责落实特种工人培训工作,监督持证上岗情况;组织做好新工人和新入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记录。

4.5参加审批各项目部上报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向各项目部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负责对重要工程项目、特殊危险性作业制定专门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并检查贯彻实施。

4.6参与阶段性、季节性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行使工地安全奖罚权;对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实施整改,按时验收。

4.7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项目安全事故处理分析,督促和检查安全问题的整改。负责安全目标及安全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参与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4.8参加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与井字架、塔吊等设备安装及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不合格者不准投入使用。

4.9按时作好各种安全统计报表和安全管理部门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

4.10组织检查评定各项目部的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4.11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分析会及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所出现安全问题的原因,制定预控及整改及时反映施工安全问题,对违章作业有权停工、返工。组织开展安全竞赛及奖罚活动。

4.12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地下管道、脚手架安全、机械设施、电气线路、仓储防水、文明施工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置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4.13负责现场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宣传教育,提高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

4.10积极配合其它岗位的工作。

5检查与考核

5.1对部门和部门经理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由生产管理部经理负责,对员工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由部门经理负责。

5.2考核采用日常工作考察,审查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检查归档资料等方法实施。

5.3考核周期和时间由考核人确定,但对部门的考核每年至少一次。

5.4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事项应予纠正,给企业或员工造成损害时对责任人按公司管理标准进行处罚。

6归档材料

6.1部门和员工的工作总结或报告

6.2各期的考核记录和结论

6.3相关的安全检查资料与整改报告等资料

本标准由总经理提出

本标准由安全监督处负责起草并解释

监管职责报告篇5

1、承担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3、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权,制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上报、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配合、协调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査处理工作;依法组织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査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对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9、依法监督检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

11、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负责考前培训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2、承担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13、承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职能。

14、承担作业场所职业生监督检査职能。

15、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承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的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职能。

1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类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17、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科技规划;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18、依法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职工工伤保险、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工作。

19、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乡镇、教育、卫生、农机、机械、轻工、烟草、医药、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0、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监督、监测管理工作。

2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管职责报告篇6

1.承担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3.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权,制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上报、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配合、协调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査处理工作;依法组织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査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

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对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9.依法监督检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

11.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负责考前培训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2.承担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13.承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职能。

14.承担作业场所职业生监督检査职能。

15.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承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的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职能。

1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类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17.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科技规划;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18.依法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职工工伤保险、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工作。

19.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乡镇、教育、卫生、农机、机械、轻工、烟草、医药、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0.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监督、监测管理工作。

2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管职责报告篇7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参加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在安全部经理的领导下,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基层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3.参与编制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协助项目部完善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4.做好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项目部安全资料员建立健全的安全资料管理台帐。

5.每天深入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做好各项目安全的检查记录,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温馨提示”(以书面形式)反映安全隐患情况。监督各项目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做到文明施工。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分析工作。

7.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员工手册》等“四大管理工具”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统一标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管职责报告篇8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厂长(公司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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